王紹宇的創作植根於對存在周遭的情感認同;2002年開始,他由抽象繪畫轉而進行裝置與觀念的創作,
直至2012年期間,都沒有再發表過具象作品。
對於藝術創作及其形式,王紹宇認為藝術殉道式地在「我」之所以「為我」的龐大聚合裡尋找後並消弭自我,
期待著與群體連結的轉變提升之中,那必遭到情感與純粹的矛盾違和,意謂形式的本能情感一旦除去肩負藝術的職責,
那創作者只得走向精神離群索居的終極道路。
2012年後他由此衍生出「反形式」的觀念系統,意圖將藝術存在還原成最純粹的精神擴張,
2010~2012年的『浮光掠影 藝術計畫』、
2013~2015年的『作品而已 別無它物』
一系列連貫的作品都是反對形式生成的觀念創作,於此他遇上「我在」不可變的存在事實與本能情感的問題,
對他而言藝術如同對創作者本身生命的塑造,經由塑造提升的過程影響群體,藝術形式變的微不足道,
直接「完成群體」的真實能力在他看來更甚於「為藝術而藝術」的間接呈現。
但在這一切努力塑造的精神過程裡,創作者經常忽略的是真實生命的簡單美,
那些先驗於思考且包含了本能情感的生命質地。
深知藝術創作者不會輕易地稱自己為某一種媒材的藝術家,因為形式、媒材只是達成藝術的工具,
無法替代藝術本身,媒材、形式充其量只是身陷於文明的人對於目的的妥協,
以此相關的「種種呈現」和「形式完成」來達成精神或身體的目的,
同樣的範式存在不僅是藝術、包括以外的各種活動裡,差別只在於藝術用的是藝術的工具和形式;
但奇怪的是創作者往往將這些相關於藝術的「範式」,也就是形式或者工具的運用導向完成作品的目的,
眾多作品在無論有無達成藝術、或被賦予「真實的」功能性之前,就被觀眾盲目服用,
沒有完成藝術的完整作品,像文明的填充物建構出流行品味和形式符號,
這些服務於文明的創作者和作品失去原本該有的功能。
何謂「達成藝術功能」,必須先理解何謂完整的「藝術活動」,藝術活動必須是一個
「經自由意願而有意識的想超越自我本身的主體發起」,在基於文明的一連串不間斷過程當中,
藉由具體媒材形式和屬抽象的思考和精神追尋之後,進行對主體本身的提升改造,
因此完整的藝術活動意味的是生命總體對一個依照藝術所設想的理想境態,
這能夠說明創作者為何需要持續的進行創作活動,其目的在於使存在接近於總體所設想的那個「理想化」,
故在過程中所生發的種種無論文明的或非文明的歷程或其所生發的作品形式,都只是為此目的而產生,
並非目的本身。
所謂藝術活動的完整必須是在持續不間斷的藝術行為和存在本身中,
累積出對藝術總體想像的「正當性過程」,以此創作者必須要不分媒材或甚至跨域的進行對總體的構築,
而不是片段議題式的或工具性的生產形式作品。
對王紹宇來說,創作者目的明確的存在和有意識的建構自我的整體就是預備發展藝術功能的狀態,
「回家的路」系列作品是一連串基於故鄉情感的藝術過程,藉由描寫有意識的情感風景達到
「明確目的」和「自我建構」的階段歷程,進行「先於作品」的創作者本身的情感梳理,也就是說,
進行梳理當中:那些找景作畫、重回故地、和晃遊的屬人的過程才是作品的目的,
藉由這些能再確立為自我或謂傳遞他人所具備藝術真實的想像。
『回歸原點之時,也需具備的繁複姿態。』說明了生命抵抗限制的往復性格,
對他而言純粹之後應情感需求的『形式』,反更能貼近真實。